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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1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次数:

来源2016年08月29日  重庆基础教育网 http://www.ecqjjw.com/Item/230.aspx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
渝教基发〔2016〕6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针对新学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际状况,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六项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一)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渗透到学校全部教育活动中,融入到学校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润物细无声地浸润学生心田,促进他们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培育全市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感情,引导学生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觉推动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三)突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文明礼仪素养。以《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版)》贯彻实施为重点,切实抓好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制定《重庆市小学生行为规范》《重庆市中学生行为规范》,把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他们文明生活、幸福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四)突出法治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现代公民素质和法治素养。坚持将中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素养的提高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学生从小具有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习惯,培养学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能力。
     (五)突出劳动教育,坚持培养和提高全体学生的劳动素养。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劳动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家务劳动、社区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增强劳动创造意识和劳动创业意识,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
     (六)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和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将积极的心理素质培育与心理问题防治两种方式并举,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二、抓好五大活动,提升学生良好行为能力
     (一)抓好“扬长征精神,走新长征路”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在开学之际,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收看以“先辈的旗帜”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引导中小学生理解伟大的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围绕传承弘扬长征精神开展班(团、队)会活动,通过观后感、微博微信、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后续活动,将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到青少年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学生结合实际传承好、弘扬好长征精神,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长征中,走好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二)抓好“校风、家风助成长”为主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为宗旨,以推进家校文化建设,传承培育良好校风、家风为目的,结合家校实际,开展讲、写、演等形式多样的校风、校训、家风、家训、家教展示活动,引导学生在了解校风、家风由来及其背后的故事中,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感情,自觉发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推动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三)抓好“守则引领我成长”为主题的遵纪守法教育活动。将道德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遵《守则》、行规范”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倡各中小学在《中小学生守则》《重庆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的指导下,开展校规、班规建设,开展“遵《守则》、行规范”成果交流及评选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守则》的贯彻落实,促进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四)抓好“我劳动,我创造,我快乐”为主题的劳动教育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通过“相关课程、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的劳动实践和劳动成果展示活动,让学生在劳动中懂得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离不开劳动,树立劳动创造幸福,劳动创造未来的观念。
     (五)抓好“走进社会大课堂”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以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四三二”模式。各区县、中小学积极建设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利用地域资源定期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目标。
     三、开展三项建设,提升中小学德育品质
     (一)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德育品牌项目”建设。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卓越班主任培养项目”和“育德示范建设项目”。通过制定重庆市中小学德育品牌项目建设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市级优秀班主任工作室,培养一支师德水平高、育德能力强的卓越班主任队伍,建成一批育德示范学校和德育品牌项目,带动动重庆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品质发展。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形成一批管理规范,条件优良,教育有效,科学发展的全国、市、区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共同提高。
     (三)开展“互联网+德育”信息化建设。在全市中小学积极探究和推进基于“互联网+德育”的学校德育模式变革,制定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网络育德路径,引导学生合理使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个性化、交互式的德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线下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通过互联网促进德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进一步建设好重庆德育网和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区县德育网站,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数据采集平台,加强立德树人的调研和动态分析。
     四、强化三大机制,推动中小学德育持续发展
     (一)强化共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构“共谋、共管、共助”家校共育体系,创新家校联系制度,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特别指导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的家庭教育,不断增强家长自觉履责的意识和行为。学校要加强与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联系,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以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机制的有效建立。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指导,充分发挥示范性实践基地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实践育人作用。
     (二)强化引领机制。充分发挥德育研究部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的专业引领作用。在本学年着重开展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研学旅行实验”“德育品牌建设”等专项教育和德育重点课题的研究指导。通过研究指导,探索出新时期中小学德育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以促进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保障机制。强化德育管理机制,建立以市级管理为统领,地区管理为主体的德育管理模式。大力倡导创建区域育德特色,全市形成立德树人百花齐放的局面。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机制,颁布实施《重庆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范标准》,提高全市班主任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和实施《重庆市卓越班主任建设方案》,培养一批师德水平高、育德能力强的市级卓越班主任。加强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完善以骨干班主任队伍为核心的名师引领机制。强化德育评估机制,以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立德树人专项督导考核机制,加强学校德育过程督导和管理,开展德育专项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按照全员岗位育德职责规范,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教师满意度调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育德能力和水平。强化经费落实保障机制。加大德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德育队伍培训、德育课程建设、德育基地建设、德育专项计划、重大主题活动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区域德育科研教研专项经费,推进区域德育教研科研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