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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十一中学校团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4/26发布者:朱燕斌访问次数:
重庆第十一中学校团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保障我校团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团的制度,强化青年团员意识,严格团的纪律,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注册的全体团员。
第二章 新团员发展
第三条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四条 入团程序:
发展团员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接受发展对象入团三方面内容。
(一)确定发展对象
以各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要求入团的同学,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团支部初步确定名单,并交于本班班主任审核,再由各班团支书将本班名单与入团申请书交于校团委。对受过处分的同学,予于一票否决,校团委再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对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的同学,将参加团课学习,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教育。初步学习团章内容,对团有进一步的深刻了解。入团前一个月为考察期。凡申请入团的同学,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中学团员管理条例中学团员管理条例。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1 、校团委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且团校考试合格者,发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要求申请人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涂改。
2 、各班由团支书主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
3、校团组织再次进行审核。
4、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宣誓。(校团委统一安排宣誓仪式)
5、团组织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并建立团员档案。
第三章 团员教育评议
第五条 目的要求:
1、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组织考评、检查和评估每个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认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3、强化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学团员管理条例文章中学团员管理条例出自
4、树立先进典型,帮助后进团员转化。
5、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第六条 教育评议对象:全校的共青团员
第七条 步骤方法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
1、充分发挥中学生团校的作用,结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对团员青年进行各种教育。
2、学习教育采取系统教育、系列活动教育、主题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灌输和疏导、理论和实际、团内和团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乐,让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欢笑中得到启迪。
3、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二阶段:评议总结
1、自我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学习、讨论、教育的基础上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民主评议:召开团小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帮助,互相评议,由团小组长负责本组内团员互评。
3、支部考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自评、互评和团内外意见,对团员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定,写出考评结论。
4、结果反馈:在团支部考评基础上,团组织根据考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努力方向,并将考评情况与本人反馈。
5、总结表彰:召开团员大会,通报教育评议情况,对评议为优秀团员的予以表彰。
第四章 表彰和处分
第八条对于严格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表现突出,成绩较大的团员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为:上光荣榜、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中学团员管理条例默认。
第九条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团纪的团员、干部,批评教育无效的,实行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第十条评优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团委的组织领导下,由各总支、支部具体实施,评优需结合综合评分和学年鉴定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团委规定程序进行,保证评定质量。
第十一条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内外能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3、注意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能起到团员的模范作用,真正成为团员、青年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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